X静评0.2:座位是购买的服务还是赠送的服务?| Xcomment0.2 A Bought Seat or A Gift Seat

静评原为我发布在学校内部平台的内容,现同步到这里。
原文地址 https://shuiyuan.sjtu.edu.cn/t/topic/186912

静评旨在抛砖引玉。

https://mp.weixin.qq.com/s/cFvtC6ErQgNa_XF6xrUunQ

静静发现,这里面提到了两个场所的“按摩椅”问题,一个是在火车候车区域出现大量按摩椅,一个是在电影院出现按摩椅。

静静觉得,这两个场景可能存在着不同。对于候车,这只是铁路部门给予的便利服务,购买的票是从甲地到乙地的车票,这是否可以解释为包括了乘车前在候车区域有座位的服务呢?对于电影院,票上已经明确了座位,那么理应提供相应的位子,并保证相应的卫生等。当然,按摩椅也是座位,提供按摩椅算是提供座位吗?

静静想,这个问题的关键矛盾在于服务的提供方不认为提供普通座椅是包括在售出票中的,而购买者则认为是在的。在这方面,法律上可能需要进一步的进行责任的划分,对相关合同的权责关系进行细致的明确。

源友们,你们怎么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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